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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工业厂房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工业厂房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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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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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工业厂房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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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工业厂房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工业厂房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和景花园18幢202房之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02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HY-2021CS022504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工业厂房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7554.66

最高限价:3579799.1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工业厂房修缮工程

2、标的数量:1 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1)本项目中介预算价3977554.66元,下浮10%后的价格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3977554.66×90%=3579799.19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60032.88元。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否则作无效报价。

(2)项目编号:ZSHY-2021CS022504

(3)资金来源:村委会

(4)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5)本项目招标类型:工程类

(6)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1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公司核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能通过初步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必须在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和景花园盛景街18幢202号房之一)。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件;③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400.00

四、磋商保证金提交

供应商人以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7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中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3号五楼(东凤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3号五楼(东凤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民委员会

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东凤镇东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760-22622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和景花园盛景街18幢202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60)88262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小姐、欧阳小姐(采购代理机构)、徐先生(采购人)

电话:0760-88262818

 

 

 

发布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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