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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关于2014年度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关于2014年度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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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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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郑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关于2014年度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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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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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郑建教协[2014]1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9月份开始至12月15日前结束,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核认定工作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15日前结束。

  二、关于学历认证问题

  所有申报职称人员,均须提供学历认证资料。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认证资料进行认真查询,严防学历造假,审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认证方式请登录“郑州职称网”查看《关于郑州市申报职称人员学历认证的有关说明》

  三、关于论文检索和对国际会议论文集的认可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政策规定精神,从2013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五、任职年限的计算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9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六、有关政策调整

  (一)关于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二)关于研究生上学期间任职年限计算问题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关于高级经济师的评审问题

  今年高级经济师不再实行考评结合,可直接申报参与评审,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职称网”查看(豫人职〔2014〕10号文件),原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3号)废止。

  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情况”一栏中须注明考试的年度、等级、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或免试)情况,“学历详情”中须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同时接收申报人员从《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上报的txt格式申报信息的电子文本。

  (二)申报人评审表、评审简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业务考试成绩、继续教育证书等有关证明等原件。

  (三)中央、省驻郑单位或外市委托我市代评的人员,须提交主管部门或外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八、报送各系列中、高级评委会的材料

  (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委会所在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所在部门留存,1份呈报郑州市建设教育协会留存。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工程系列中级30份,其它系列中级22份,参加答辩人员35份)以及同内容的txt格式申报信息的电子文本。

  1.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城建”,“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给排水”。

  2.《评审简表》中的“学历”一栏中须明确填写“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详情”部分应填写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未详细填写的不予受理)。

  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评审简表》中“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一栏中注明转评前的系列、级别、职务、聘任时间,未如实填写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申报人员对兼任行政职务情况应如实填写,故意隐瞒行政兼职情况的,视为弄虚作假。

  5.《评审简表》工作简历一栏应如实、连续填写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支教等。

  6.《评审简表》业绩成果中的各类表彰奖励项目须注明相应表彰文件的文号(未注明表彰文号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六)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和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经同级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八)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须延长到12月31日)。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九)任现职以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十)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一)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

  (十二)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三)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四)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 非公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十五)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在本年度评审时无效。各评委会承办部门接受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

  (十六)中、高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成绩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第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

  2.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一人一袋,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省、市职改办要求,今年我市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工作继续实行信息化管理,从个人《评审简表》的填写、打印、上报,申报信息的接收、资格审查等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需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下载方法:www.hnzcw.gov.cn—→点击“职称软件下载”—→点击下载“个人版”—→录入个人信息—保存—→打印《审查表》、《评审简表》,并导出信息—→报盘),其它有关表格可以从“河南职称网”或“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九、关于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业务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卫生系列、计划生育专业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网上报名时间:8月21日~9月4日

  网上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9月1日~9月9日

  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

  2.会计系列(报名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26日

  3.统计系列(报名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9日

  4.审计系列(报名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9日

  5.建设工程专业

  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网http://rsjyc.hnjs.gov.cn

  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9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9月10日~9月12日,中储粮大厦三单元7楼710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交口,商务内环路28号)

  考试时间:9月27日

  6.交通工程专业

  报名时间:9月4日~9月18日

  考试时间:10月12日

  (二)有关要求

  1.卫生、计划生育、农业、会计、统计、审计、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业务考试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2.参加业务考试的人员,经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到相应系列高评会承办部门报名。

  个人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正式居民身份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参加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业务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交聘任证书和职称外语考试情况。

  3.申报人持准考证和正式居民身份证参加业务考试。

  4.业务考试报名有关表格可登录“河南职称网”,从“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十、资料接收时间安排

  9月初郑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布置2014年度职称工作。

  9月9—9月13日前,接收审计高级的申报材料。

  9月15日—9月20日前,接收会计、档案高级的申报材料以及工程系列教授级高工申报材料。

  9月22日—10月1日接收经济高级、机械、电气高级、建设工程高级材料以及工程中级、机械电气中级材料。

  10月8日—10月15日接收统计、卫生等其余高级材料。

  10月15日至10月25日接收初级(考核认定)职称材料。

  其他有关政策和要求按《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办理(具体详情请登录“郑州职称网”查看)。

  今年的职称时间安排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各环节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职称工作。未按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待明年职称工作开始后,重新进行申报。

  联系人:黄丹 宋钊 马丽

  电 话:67882189 67882515

  郑州市建设教育协会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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