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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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凡在我市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既在郑州市工作,且在郑州市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在郑州市申报评审),只要符合我省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均可自主申报。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摘要]凡在我市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既在郑州市工作,且在郑州市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在郑州市申报评审),只要符合我省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均可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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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项目部:
为做好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既在郑州市工作,且在郑州市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在郑州市申报评审),只要符合我省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均可自主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三)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四)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五)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六)技师学院毕业并获技师证书者可按大专学历对待;技师学院毕业并获高级工证书的可按中专对待;高中及以下毕业且年满35周岁者至少从事本专业满10年以上(含10年)可直接破格申报工程师。
(七)按照破格条件申报,答辩优秀者可按正常申报评审,其他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任职年限及工作年限均截止到当年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5月10日)。
具体的评审条件(工程、环保、交通、林业、建设、机械、电气、矿山)请登陆“郑州职称网”点击“申报评审条件”查看。
三、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板块中下载)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2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评审材料一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四)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从“郑州职称网”职称用表中下载)2份,1份装入材料袋,1份单位留存。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五)《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评审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打印,须用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所填内容须手写。
(六)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A3纸)3份。
(七)个人业务自传一式3份(内容要突出本人工作经历、完成工作量、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
(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及郑州市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附件2)
(九)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十)个人在郑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十一)近年来参加继续教育证明。
(十二)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十三)论文论著
1.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三家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并在检索页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正常申报须指定鉴定论文1篇,破格申报须指定鉴定论文2篇。
2.获得二级、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通信技术人员、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且符合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不受论文论著条件限制。
3.依照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的有关精神,无公开发表论文者需提供独立编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注明参与工程名称、施工时间、规模等情况)或须有本人编写通过专家论证并已实施的专项技术方案;发明专利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十四)各相应工程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六、有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17年5月10日前接收并审查各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
(二)评审费用
按照河南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执行。评审费150元/人。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把评审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逾期不再受理。严禁伪造业绩材料等,一经发现将按照省人社厅、省纪委有关违纪处理规定执行。个人造假者进入职称黑名单系统,三年取消职称申报资格,单位两年不得职称申报。
(四)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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